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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关于2023年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化学工程学院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精神,为做好2023年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9月5-1010日期间由化学工程学院书记陈永惠领导,各辅导员及资助管理员组织学生进行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程序包括:提前告知、学生申请、小组评议、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公示、信息报送、学校审核和学校公示。二级学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并在开展认定工作时,将因汛因疫受影响困难学生,“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低保、城市困难职工等家庭的子女和特困人员,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认定范围,严格遵守规范程序,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

现将贫困生认定工作中,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认定结果以附件形式公示如下。

公示即日开始,公示期9月14-9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问题或异议,请以邮件形式反馈到523163808@qq.com

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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