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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支部——关于函调政审材料的要求

发布日期:2013-12-11    作者:化学工程学院     来源:     点击:

1、政审内容主要是对拟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学生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的政治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即政审,目的是有助于进一步了解申请入党者的政治态度。2、无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者不能发展。

3、函调证明材料信有系党总支分别寄给被政审人(即学生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亲属)所在的党支部(如果被政审人同属于一个单位或组织的,可以在一张函调政审材料进行政审),其寄回时需在提供的政审材料上加盖所在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印章(镰刀斧头印章,非五角星印章),即父母有工作单位的盖单位党委的印章,城镇无工作的盖街道办事处工作委员会一级的印章,农村盖乡镇级党委的印章。

4、寄回的政审材料要用黑色笔进行书写,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重写。

5、政审材料中父母的姓名要与其他材料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应退回更正或重新发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