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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院《组织开展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3    作者:化学工程学院     来源:     点击:

关于在我院《组织开展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各支部: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的统一部署,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学生联合会将在全省高校开展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现将我院《组织开展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团总支、团各支部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 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的通知 为保证“关于全省高校组织开展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二、活动主题“青春自强•励志华章—我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代言”三、寻访对象1.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2.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50名;3.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100名。四、报名条件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5.获得过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五、活动安排今年的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将推动构建“全国-省-校”三级活动体系,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各高校团委要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为契机,举办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各高校团委向团省委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应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具体安排如下。(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10月-11月15日)1.各高校团委根据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本学校寻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省级、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2.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发布个人事迹简介(自己撰写,300字以内)和以建构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共青团河南省委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4.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5.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报送所在高校团委,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二)校级寻访推介阶段(11月16日至12月5日)各高校团委根据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各高校团委活动负责人要对所在学校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同时,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一批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公示后,各个高校团委根据本通知,于12月15日前向团省委学校部提交本校1至2名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推介人选。各高校团委报送的材料应包括:推荐名单汇总表、被提名者的推荐表(须注明事迹类别)和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及相关宣传资料。所有材料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到团省委学校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自强之星候选人—学校名)。各高校团委活动负责人可加入校级自强之星交流群,群号为122203040。(三)省级寻访推荐阶段(12月6日至12月15日)按照分类申报、分类评审原则,通过对各高校上报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有关专家召开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审会等程序,确定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并将通过“共青团河南省委学校部”微博和“青爱的”微信,对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发布相关信息,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学生典型,进行转播、宣传。团省委将考察各高校团委在活动中对新媒体的应用情况,及时了解公众对活动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六、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动“三级活动体系”构建。各高校要以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开展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团省委将根据各高校开展情况评选出若干高校团委,授予2015年度河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省级“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须举办过校级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并提交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同时连同有关附件材料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自强之星省级优秀组织奖申报—学校名)。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在校级寻访活动结束后,各高校要及时将本校寻访产生的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配图)发送至chinaselfstar@qq.com及团省委学校部邮箱。活动官网将设置专区,对各地、各高校寻访结果进行公布和推介。全国组委会也将选择部分优秀典型事迹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新东方等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团省委也将在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宣传。同时,全国组委会今年将继续设置“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校媒好新闻奖”。各高校校媒记者采访本校“自强之星(候选人)”的稿件刊发后,可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及时发送至邮箱:chinaselfstar@qq.com(邮件主题标注为:校媒好新闻奖)参与评选。刊发平台可以是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也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刊发在其他社会媒体上的稿件将优先考虑获奖。3.创新机制,打造品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各高校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举办“自强事迹分享会”、自强之星在线访谈、自强事迹微电影微动漫、组织自强之星(候选人)开展志愿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联 系 人:梁世伟联系电话:0371-65904813 0371-65866849电子邮箱:hntswxxb@126.com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学生联合会 2015年9月28日